第一、道德判断形式反映个体道德判断水平,道德判断有内容与形式之别。道德判断内容就是对道德问题所作的“该”或“不该”的回答,道德判断形式就是判断的理由及说明过程中包含的推理方式。第二,个体的道德判断形式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科尔伯格认为,道德教育绝不是背记道德条例,而是促进道德认知水平的发展。传统的学校德育之所以缺乏实效,主要是因为它总是热衷于向学生传授具体的道德规则和社会规范,但是,这些具体的道德规则和社会规范并不具有普适性,很难保证学生能够在不同的环境下表现出一致的行为。他说:“我这种理论之所以称为认知的,是由于它认识到道德教育同理智教育一样是以激发儿童的道德问题和道德决策进行积极的思考为基础的,它之所以称为发展的,是因为它把道德教育的目标看作是各个阶段的道德发展。”可以说,认识和发展是这一理论的精髓。
传统的学校德育过多地依赖说教、榜样、奖惩等手段对学生进行道德训练,这种教育方式强调的是道德判断的内容而忽视了更为根本的道德推理能力,使得所传授的道德内容难以与学生的道德心理结构发生有意义的关联,因而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而,他认为学校德育应当把重点放在促进学生的道德推理能力的发展上,让学生掌握那些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原则。直到学生达到能够清晰地理解那些普遍伦理原则这一最高道德发展阶段。同时他还认为,由道德困境而激发的道德冲突从而达到一定的道德行为选择是发展道德判断水平的重要条件,儿童不参与社会活动,不参与道德行为,就不可能进行道德判断活动,也就不能促进道德发展。
最后,为提高儿童道德和学校道德教育的发展,他提出了道德讨论法和公正团体法两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