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部署及公告情况。根据盟安委办工作要求,我旗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消防救援大队及商务局组织旗内各社会单位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防范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以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系列挂图》等宣传产品共计200余份。
(二)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组织旗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深入旗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医院等单位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培训10余次。
(三)组织重点警示约谈。6月26日,旗安委办组织文化、住建、教科、市场监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同日,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旗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展开警示约谈。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里关于消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重点,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切实加大消防监督和执法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督促单位自查自改。我旗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6家,除4家单位停产停业外,其余7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完成了"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并将自查自改报告及消防安全承诺书上报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根据盟安委办统一部署,我旗开展了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回头看"等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导社会单位进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强化了社会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巩固了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六)行业系统集中排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行动"、"六大攻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深入旗内各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台账,知道整改责任单位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依法督促整改,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截止目前,文体、商务、民政、消防等部门共计检查社会单位105家,发现火灾隐患2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5份,罚款33001元。
(七)推进消防标准化管理。根据《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已确定在西乌珠穆沁旗草原印象商务酒店和德克隆时代广场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联合惩戒推动整改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33号)要求,旗安委会对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存在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挂牌督办。
(九)开展突出重点防范工作情况。夏季是我旗的火灾高发季,各类庆典活动多,致灾因素多。针对此情况,旗安委办于6月26日召开约谈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设有住宿功能的旅游景点、在建建筑工地宿舍、学校宿舍楼、医院病房楼、儿童用房及养老院等要害部位的监督抽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及时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于一时难已整改的隐患单位,书面报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十)加强消防宣传引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旗政府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每日消防安全常识及风险提示,同时在旗内各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