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社会综治委员会下发的调整综治成员单位“创安”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精神,我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参与并配合此项工作。我局今年的综治工作联系点是国庆乡的缸房地村委会,为使联系制落到实处,我局专门派一名综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队前去缸房地村委会指导和协助村委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安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意见,并督促其认真组织实施,在联系工作中,我局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发现了缸房地村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缸房地村许多农户将麦秸杂乱堆放,村中顽皮的儿童经常玩火嬉戏,这给安全总是带来许多隐患,工作小组和村委会同志挨家挨户进行教育,并建议由村委会指定专人每天到村中进行巡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二)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在石拐区的综治宣传活动中,我局积极给予配合,在进行综治工作的宣传活动中结合税法宣传,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尤其对国务院今年10月15日新实施的《征管法实施细则》对纳税人进行了宣传,对《征管法》中有关新规定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如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讲解,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纳税氛围。
(三)根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我局积极引导和扶持下岗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石拐区的纳税大户神包矿业公司由于连年经营困难,资金回笼无力,加之机构改革分流出一部分人员,这部分分流人员事必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一定压力。局依据有关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下岗分流人员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给予了必要的帮助,所辖街的专管员成了他们申报纳税的“专门顾问”,给他们讲解有关政策和纳税事宜,使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少了很多“后顾之忧”,在帮助这些下岗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再就业,自食其力的同时,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同时,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在认真做好本局内部综治工作,确保税收秩序正常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的力度,为圆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