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行各营业机构的窗口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始终是我部的一项中心工作。为不断提升我行的整体服务水平,真正做到以服务工作促进分行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今年4月,按照新一届分行党委的指导意见,在原有的服务工作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部重新修订并出台了新的《**银行**分行文明优质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与老办法相比较,新的管理办法体现出服务管理与业务发展并重,且紧密相结合的鲜明特色。办法条款精细,操作性强,更加切合我行的管理工作实际。几易其稿后,在2010年4月中旬召开的全行文明优质服务工作会议上颁布执行。
新办法颁布后,我部立即安排本部服务督导组及辖内机构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办法细则,并依据总行最新修订的《营业网点服务规范》,责成专人对照自查。对于自查出来的服务软、硬件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则及时与上级行工会沟通,汇同分行职能部门集中研究解决。同时,我部还外聘服务监督机构,按照新办法的要求,对全辖各机构的服务状况进行明查和暗访,并将检查情况按月通报。尽管办法仅实施2个月,但,从上半年的服务检查结果看,我行的服务质量和总体水平,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上半年,在做好服务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我部还指派部分机构,积极参加省银行业协会和市委文明办组办的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并于今年4月和5月,先后接待了省银行业协会、省行服务督导组以及省行首问责任制检查组对我行服务情况的验收和检查,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