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广大弱势群众的根本利益,失志不移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法制化建设,新时期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成形,各项民政事务日益规范。
1.以三大节日为载体,积极开展慰问活动
xxxx年1月19日,对xxx户、xxx人的弱势群体进行“三大节日”慰问活动。此次慰问包括大米、面粉、糌粑、羊肉、衣服等总金额达431769元。
2.狠抓最低生活保障低。一是城镇低保第一季度为105户、167人城镇低保人员发放资金xxxxx元,落实扩大内需购物卷xxxxxx元。二是利用五一放假期间,我局组成科学发展观调研组对全县275户、1132人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调研,针对各户不同需要进行物资或口粮发放。至今累计发放320884元。
3.医疗救助。与卫生局紧密合作,至今已救助群众7户、7人,救助资金达xxx.xx元。4.其它救助。昌龙乡学不让村的巴桑一家进行临时与长期的救助。一是由民政提供糌粑、大米、面粉、棉被等共折合人民币3600元。二是纳入农村低保行列,协调乡政府、村委会、邻居进行经常性生活生产救助。三是协调解决耕地8亩,青稞种子120斤、土豆种子100斤、油菜种子40斤共折合人民币346元;四是协商解决住房,选址已确定。
5.五保户。全县共有五保户36户、36人,第一季度生活补助金xxxx元以现金与实物相结合已全部落实。
6.寿星老人。全县共有寿星老人34名,生活补助资金xxxxx元业已发放到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