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正行政许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把关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上半年,共对110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农药、油漆店)进行颁证和换证。督促3家非煤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 6家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已报市局,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申办当中。
2、严明执法检查。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主要节假日,突出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直管行业领域,严格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9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7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15条,督促整改到位210条。加强对制鞋、箱包、水泥、陶瓷、矿山等职业危害相对严重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督促用工单位做好职工体检工作,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严肃隐患治理。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县安委挂牌督办。上半年,共下发安全生产隐患《督办令》、《督办函》13份。3月份,县安委接到县教育局报告,称大安乡天翼幼儿园后面山体出现开裂、移动现象,整座山体向该幼儿园墙体方向移动约20公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该幼儿园300余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县安委办分别给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其迅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处隐患现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4、严格复产验收。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高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逐行业制订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严把高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对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高危企业,坚决不予以复工复产,同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进行盯守监控。
5、严密防汛保安。我局多次召开重点矿山和尾矿库企业主要负责人防汛保安专题工作会议,下发加强防汛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安排专人、专班实行24小时值守。同时,明确了联系尾矿库汛期安全的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和部门领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突出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地下矿山防排水、露天矿山及在建项目防山洪地质灾害三个重点,确保将防汛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