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的材料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按照所发出材料的用途,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
【提示】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1+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扩展】如果企业的材料差异率各期之间是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题目中会明确说明,或仅给期初差异相关)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对比】“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和“原材料”科目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