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写于成都草堂的五言绝句,是极富诗情画意的佳作。
该诗反映了诗人经过奔波流离之后,暂居草堂的安适心情,也是诗人对初春时节自然界欣欣向荣景象的欢悦情怀的表露。
诗一开始,就从大处着墨,描绘出在初春灿烂的日光下,浣花溪一带明丽绚烂的春景。
“迟日”突出了初春的.阳光,同时用一“丽”字点染“江山”,表现了春日阳光普照、林木葱茏、溪水潺潺的秀美景色。
第二句诗人进一步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花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
三、四两句转向具体的初春景物描绘,以工笔细描衔泥飞燕、静睡鸳鸯,与一、二两句粗笔勾画的景物相配合,使整个画面色彩鲜明、虚实相生、和谐统一。
全诗对仗工整,但又自然流畅,毫无雕饰之感;所描景物清丽雅致,格调清新脱俗,是杜集中别具风格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