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治,正是符合学生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最为有效的管理模式,是高校管理的高级形式,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大学生自治体系是实现大学生自治的基础和保障。毫无疑问,学生会正是这一体系中的核心力量之一。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是法学院学生群众组织,一直作为法学院学生发展和利益的坚强后盾,也一直秉承发扬学生会优良传统并努力创新,尝试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大学生学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院团委、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崭新的进步和战绩,改革发展形势喜人。
随着2011级新生逐渐成长并适应了大学生活,参与学生工作的意愿不断加强。
为了为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汲取优秀新鲜力量,实现法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薪火相传,培养新一届的学生干部的活动能力、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10月23日于三教五楼进行了纳新活动。此次纳新活动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试题根据部门不同随机发出并在30分钟内完成上交;完成笔试部分后,持报名表到相应部门面试官处面试。(笔面试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与往届学生会纳新考核不同,本次纳新的笔面试试题更为专业具体,形式也更加活泼开放,无疑是对考核者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双重考验。(试题内容见附件二。)
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筛选,61名来自09级各班的同学成为法学院第22届学生会成员,并于10月31日晚在三教六阶召开了新生见面会。出席见面会的还有09级导员、学生会指导老师高岩,学生会主席邹运,秘书长马朕卓,以及学生会其他主要领导干部。(新生见面会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见面会上高岩老师的亲临现场,令全场人员深感荣幸。在开场讲话中,高岩老师深情回忆了自己学生时代的学生会工作经历,同时学生会新老成员提出“五力”的要求,这“五力”分别是活力,合力,能力,魄力以及动力。这“五力”的要求不仅为同学们提出了奋斗的方向,更是同学们今后在学生会工作的准则。
见面会的最后由学生会主席邹运作总结发言。邹运主席由高岩老师之前提到过的“三讲”引入,论述了“三讲”,即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的必要性,并再次重申学生会的宗旨和工作目标,成为今后学生会学生工作中集体价值取向的重要指导。
本次纳新活动预计招纳60人,实招60人,其中秘书处10人,发展和改革部7人,纪检部4人,外联部12人,学习部4人,宣传部6人,文艺部5人,体育部6人,艺术团6人,无任何异议。(法学院第22届学生会干事名单详见附件四。)
本次纳新工作进行于学生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活动得到了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充分信任。活动过程中贯彻执行了纳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适度均衡和择优选举的原则,针对同学自身特点因人而宜,同时有效完成纳新活动中流感的检查和防控工作。
此次纳新活动,整体观之,较为成功,颇有可圈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