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年第2号、3号通告精神,为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经办服务效能,自即日起,凡需要到我局办理劳动保障投诉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业务,倡导通过“不见面办理”方式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提倡优先选择“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厦门智慧人社”服务号等线上方式或者邮寄方式办理投诉仲裁事项,尽量减少到现场办理。
二、若您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登记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保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二)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和3月13日以来核酸检测报告;
(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
(四)若存在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中心相关区域;
三、行政调解申请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因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与案件承办人联系,申请延期线下调解、开庭。
四、若您需要了解本中心职责范围、业务内容、服务流程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592-5110656、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92-5328828)。
以上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