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税收和地方财力结构。进一步加强经济税源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充分掌握税收政策调整等一些非经济因素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做到心中有数。认真贯彻落实《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继续加强对个人、各类企业的税收征管,进一步开展对房地产、集贸市场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继续加强对欠税和漏征漏管户的管理,严格控制新欠。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等非税收入的征管,特别是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的财务行为,同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征收办法,确保完成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任务。
第二,抓好扶持引导,将“三个三”的要求落实到财税政策扶持之中。从整合政策、资金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对经济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稳定增长,加快县城房地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财源,挖掘和培育潜在财源。将扶持的着力点逐步转向第三产业,探索扶持新手段、新方法,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旅游、商贸等第三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收入的可持续性。
第三,按照“控、压、保”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三个三”的工作措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努力用好、用活有限的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合理界定资金供给范围。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改制,正确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合理调整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满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逐步改变以往财政支出范围过宽、包揽过多、包袱过重等现象。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证国家政权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保证教育、农业、卫生、环保等领域的支出需要。大力支持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发展,支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帮扶困难群众为主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卫生建设、城乡低保等问题。
第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促进增收节支。要在严肃部门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编制和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和早编预算,提早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继续抓好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监督,对政府投资的共公福利性项目要全面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对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实行集中做帐;对政府性投资的公司,要实行会计委派或财务总监制。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做好政府采购和小汽车定点保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政府采购,进一步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研究深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预算外资金的依法收缴和清算。进一步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监督,要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相制约的预算监督体系。继续推进《会计法》执法检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通知》精神,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措施,真正解决好乡镇财政赤字问题。继续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转让、出让、拍卖、租赁等规范性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六,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建立和完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调查研究机制、工作机制和评议考核机制,初步建立起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掀起理论学习新高潮,把广大财税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政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加快财税改革发展上来。以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为重点,逐步拓展诚信建设的覆盖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的诚信道德教育,打造财税新形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化“效能革命”。继续以“文明窗口”为重点,加强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提高队伍素质,塑造财税新形象,带动文明创建,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文明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突出抓好财税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增强财税干部队伍的整体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