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控制源头,彻查问题奶粉进货关。我局于9月12日第一时间彻查问题奶粉**总代理商,对位于黄龙洞市场的三鹿奶粉在**的总代理商进行检查,对该代理商仓库内的28.8公斤三鹿婴幼儿奶粉进行了封存,并要求该代理商根据销货台帐紧急召回60.4公斤三鹿问题奶粉。
二、全面普查,清查问题奶粉经销关。我局于9月12日迅速部署,对各奶粉经销点开展“地毯式”清查,责令经营户下架退市问题奶粉,对下架退市的奶粉,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地封存并登记造册,不在公布的不合格名单内的要求经销商提供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再次上架销售,以防止问题奶粉再次流入市场。
三、奶粉宣传关。我局一方面要求各所第一时间将问题奶粉的企业名单和批次清单发放到辖区内的批发商和各超市、放心店,并在食品安全公示栏予以醒目警示。并与此同时,与总经销负责人和超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销售问题奶粉,督促其认真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度,认真做好自查,确保问题奶粉及时撤柜。另一方面,与**电视台、报社主动联系,通过媒体将问题奶粉的名单、检查情况和有关投诉问题等予以公布,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奶粉,防止发生社会恐慌。
四、妥善处置,把好问题奶粉投诉咨询关。我局一方面积极受理相关投诉咨询,稳妥解决消费纠纷,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督促相关超市认真落实无理由退货制度,如联华超市人民北路店实行无理由退货价值达1238元。同时做好预防,严格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五、公开承诺,把好社会稳定关。我局及时召开了奶制品经销商、大型超市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要求他们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通过电视台、报社向社会公布。(详见承诺书)
六、签订责任,把好长效监管关。我局一方面要求工商所各片区责任人与奶粉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片区责任人和奶粉经营户的责任;另一方面加大无照奶制品经营户取缔、督办力度,完善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