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发案17起(花园校区13起、龙子湖校区4起;学生宿舍盗窃案件12起、教工宿舍盗窃案件2起、校属单位盗窃案件2起,学生群殴伤人致死案件1起),事件2起,火险2起,抓获现行作案人3人,协助公安机关工作58次、查处案件16起,家属区发案1起、火险1起,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案数比去年22起下降5起,发案率下降22.7%。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保卫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不断适应新形势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考核细则和目标责任书,明确了7项任务、10项作措施。新建、修订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24项、保卫处工作制度35项,健全了秩序管理、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制度,形成了系统、科学又具有我校特色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加强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设。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制度,修订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体系和信息报告程序、时限,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校属各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综治工作三级责任,严防因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责任人员不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二)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备勤,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坚持校园110报警室24小时值班,严格实行事故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发生案件能够及时处理。二是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实行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和携物登记制度,坚持保卫干部昼夜带班治安巡逻,落实了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案事件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月和重大节日假期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因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全年开展安全检查45次,排查安全隐患14处。四是加强学生宿舍治安管理。针对学生宿舍易发生内盗现象,采取保卫干部定责包干的办法加强检查、看护,在每栋宿舍楼张贴安全须知,提醒和警示学生增强防范意识。五是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科技创安能力。10年学校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消防专项经费10万元,投资70万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提高“科技创安”能力,构建现代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六是协助公安机关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大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和校园周边案件,打击影响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优化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七是积极做好家属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校卫队员开展昼夜巡逻和看护,为广大教工生活提供了良好治安秩序。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经常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及时发出了《关于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的通知》、《关于加强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监督、指导各单位落实防火措施、自查自改消防隐患。二是认真开展“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期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和标识化管理)建设,购置安装消火栓、安全出口等标识2267项、消防宣传牌512块,规范了消防设施、器材的标识管理。三是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合理配置、及时检修消防器材。灭火器新增176具、维修3715具;更换消火栓枪头203个、水带9盘、接口198个、阀门22个、玻璃门64个。四是严查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私拉电线行为,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防止了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向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
(四)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监控。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不浏览、传播、制造非法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向有关门部门通报,3·12事件和奥运会期间关闭了校园网“白鹭论坛”,防范不法分子的渗透、串联活动,有效净化了校园网络环境。
(五)严防集体活动、饮食卫生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学生集体活动期间人身安全,保障了成人教学评估、迎新工作、招聘会以及在我校举行的演出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龙子湖校区学生搬迁花园校区过程中,在加强校园治安巡查的同时,及时向各院系发出了安全建议,以确保搬迁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经常督促后勤服务总公司落实饮食卫生安全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
(六)认真做好户籍和校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年办理学生户籍迁移1538人,开具政审、综合治理、户籍证明材料800余份,协助公安机关登记学生信息4585人、清查登记流动人口174人。加强了流动人员管理,降低了流动人口发案率。
(七)扎实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把平安校园建设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重点在推进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校园秩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发案率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强校园遛狗和校内自行车、机动车辆管理,规范了校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涉及我校数名学生殴斗持刀伤人案件中,我处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保释学生,未给我校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