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2010年11月至2010年11月止为辖区18户,25人困难居民申请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4660元/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上半年为1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申请困难救助金1350元;
2、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款 10050元;其中樊国建3200元、王俊杰450 元、何萍1500 元、张永凤2600元、邓华兵400元、夏光碧 1200元、邹康容700元;
3、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参战复员没有工作、烈属、重残、困难户等15户家庭申请到日常医疗救助(全年每人500元和600元);
4、从8月起社区每月为长期生病的困难居民和癌症病人、重残疾人员陈宸、陈世海、刘健、谢业琴、何兴顺、龚世和等10人申请爱心购物券每人一张金额50元(在石桥铺新世纪超市领取米、油等);
5、对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的低保户,鼓励他们自食其力,为政府分忧,积极为低保对象联系单位争取再就业;为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低保渐退制度。在三个月的试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使低保对象免除了后顾之忧。2010年11月止,我社区共有 5个低保对象实现了再就业,减少低保金1527元/月,并为3户申请到再就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