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用事物的特征、标识、牌号、商标以及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如服装、饰品、嗜好等)来代替人或事物,一般要求选取最鲜明突出、最有代表性的特征来做借体。例如:谁料竟会落在“三道头”之类的手里呢,这岂不是冤枉?
“三道头”指当时上海租界里的外国警察头目,因为他们的臂章上有三条人字形的标志,所以叫他们“三道头”,含厌恶、鄙视的意味。
“雷锋”是一个人的名字,在上述语境中成了一类人的名称。
包括以人的处所,人的出生地、任职地,物品的产地等代替人或事物。例如:“两杯龙井”,景先吩咐完,随即付了钞。
例如:尽管战争近在咫尺,然这儿却没有一点火药味,倒是夜夜艳歌,日日浪舞。
“火药味”代“战争气氛”,“艳歌”“浪舞”代太平景象。
例如:住房的事是笔杆子们要那样吹,与周志允同志本人无关。
“笔杆子”是写文章的人最主要、最有代表性的工具,用来代文人、作者、记者等。
三、比拟比拟指把物当作人来写,把人当作物来写或把甲事物当作乙事物来写的修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