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三)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三)》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21年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三)》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b5a0415262c2040f57d0519a07b03c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