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的本质属性——学生是人、是发展中的人、是各具特色的人、是以学习为主要任务的人。
2.学生的权利——受教育权和人身权(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
4.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因素——遗传(生理前提)、环境(外因)、教育(主导作用)和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作用)。
5.教师职业道德——爱岗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终身学习。
6.教学原则——直观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7.教学方法——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实验法。
8.德育规律——知、情、意、行统一发展、学生在活动和交往中形成思想品德、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性。
9.德育原则——课堂与生活相结合原则、疏导性原则、长善救失原则、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原则、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影响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
10.德育方法——说服法、榜样法、锻炼法、陶冶法、表扬奖励与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