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更加全面、更加科学、更加准确地回答了什么是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为了什么等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对于指导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其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无论在现在和将来都应该长期坚持。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句话,提纲挈领,切中实质,是对科学发展观思想内涵所作的最全面、最深刻而又最鲜明的概括。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内涵与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对税收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当前学习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也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前提。
科学发展观本身就是实践发展的产物。从抗击“非典”总结大会提出,到“五个统筹”要求,再到十七大的经典表述,其中的发展脉络十分清晰、内涵也在不断丰富,随着今后实践的不断深入,还将继续丰富、发展和完善。因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总揽地税工作全局,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这个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科学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是又好又快的发展。对**来说就是“在快中求好,在好中求快,做到更好更快”。地税部门把握第一要义,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自觉地将地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就是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包含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的深刻价值内涵,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一方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一方面通过职能的发挥,更加充分有效地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始终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税收工作最本质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纳税人的利益与最广大人民有机统一起来,充分依靠广大地税干部职工,不断激发这一服务主体的潜能和动力,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服务。
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强调的发展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广阔领域。具体到地税部门就是要按照这一基本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征管改革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税的各个环节,对税收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全面履行好筹集收入、调节经济与收入分配等职能,切实把地税工作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所谓统筹兼顾,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谋划、兼顾全面,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领会统筹兼顾的方法,研究统筹兼顾的方法,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既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现阶段是做好“七个统筹”,而作为地税部门工作同样涉及方方面面的关系,既有与外部的关系,又有内部关系;既有与工作对象的关系,又有与全局的关系。统筹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协调推进地税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