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为教育的主导者,其教育教学态度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乐于教学是教师必备的道德修养中最重要的品质。首先,他必须热爱音乐艺术,只有热爱音乐艺术的教师才能善于用音乐艺术;其次,他必须热爱学生,只有热爱学生的教师才能更深入地了解学生,更自觉地教育学生。
很多农村的学生,读书的目的是为了寻求一条改变困境现状的道路,因此考大学是他们最理想的出路。面对着大学新生录取仍以高考分数为准绳的状况,各学校很难真正实施素质教育。更何况学校的评优工作更多的还是以各校的中考和高考成绩为杠杆。另外,受社会旧传统的歧视及音乐从事着的落后思想的影响,农村民众轻视音乐教育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所以无论是家长还是校方领导与教师,只监督学生在考试科目上的学习,音乐科目自然就容易被忽视。相应的说,音乐教师在学校的地位就无法提高,职称考评与福利待遇总是落后于“主科”教师。
音乐教师在学校的地位低,音乐教学设备差,社会及教育部门不重视音乐教学等一系列客观现象,极易造成教师主观上对音乐教学的应付心理。
音乐教师的这种态度看起来似乎是人之常情,但我对此的不同的看法。前文已提过,音乐学科地位的提高有赖于教学质量的保证。不可否认的是,音乐教育若只以简单的唱歌与听音乐为教学内容,无法体现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特殊的教育功能,他也就不具备引起农村社会各界人士及教育部门重视的资本。这就有赖于一批热爱音乐教育、热爱学生的教师队伍孜孜不倦耕耘于音乐教坛。
音乐,这种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在教育中对人的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却有它特殊的功能,自古以来很多教育家都很重视这种功能,并且形成了良好的教育传统。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对音乐功能的阐述中,就很强调音乐中的善与美的统一,道德与音乐的统一,尤其是善与美。他强调了这些音乐特性,其实也是为了感染人、教育人。柏拉图也曾经说过:“音乐教育是至高无上的,因为任何事物都不能像节奏与和声那样深达人类内心深处并给予最强烈的震撼。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将音乐铭刻在心,传于后人”。两千年前音乐教育在人类社会已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当然这与先贤们广博的知识学问的影响和孜孜不倦的教学的倡导是紧密相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