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生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项目实施中的有关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相关部门间的行动,将绿色政府创建任务纳入目标考核责任状,层层抓落实推进,实行半年一考评,年度一考核,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2、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按照整体推进,分布实施的原则,突出重点,有序组织实施。制定了《绿色政府、绿色决策创建方案》、《绿色政府创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创建绿色政府相关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体系构建等方面逐一明确。同时,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制定了绿色创建政府创建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表,强化各项工作举措,注重实效。
3、建章立制,创新管理。从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评价体系等方面入手,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强化监督,做到依法行事,遵章办事,有章可循,制定和完善了《休宁县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工作的决定》、《休宁县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此外,健全了环境监督管理生态创建考核考评制,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报道生态建设先进典型,激发公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发挥政府在生态创建中的协调作用,提高服务保障力,积极探索区域治理新经验、好做法,创新管理模式,为绿色政府创建提供良好的前提保障。
4、加强教育,营造氛围。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增强公众对绿色政府、绿色决策创建重大意义的认识,着力构建公民生态意识大教育体系,一是突出政策宣传;二是突出项目宣传;三是突出发展循环经济宣传;四是围绕生态建设,集中开展宣教;五是抓成果报道,大力营造生态创建的浓厚氛围。并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的生态意识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始终,倾力打造绿色休宁,促进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形成了上下配合、统筹兼顾、平稳运作的工作格局,创建氛围日渐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