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巩固与提高。队伍的稳定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当前推行村级换届选举,但总体原则上仍然要维持村级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县乡农经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县农经站审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调换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四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审批权限的支持;五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六要奖罚分明,鼓舞先进,鞭策落后。
2、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重点公开;二是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拓展财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财务公开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3、落实民主理财责任。一是严格挑选民主理财成员;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三是明确责任;四是保障权限;五是公开监督成效。
4、严格执行村级报刊征订限额制。不管任何理由,凡报刊征订费用超过当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律严肃追究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超支费用由审批人个人承担。
5、增强“零招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二是结合农村实际修订制度的相关条款,使之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不按制度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
6、扩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示范带动效果要比单纯的理论学习更为明显,2010年力争示范村比例达到20%左右,重点示范村比例确保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