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工作能否持之以恒,卓有成效,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措施是否得力,机制是否完善,为此,我们着力建立了创建机制。
建立领导机制。按照“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抓两手,各级领导共同抓”的思路,市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七人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所相应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的专班,建立健全创建网络。
建立运行机制。人事教育股每季度召开专题汇报会,摸清基层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经常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现场指导和协调。对进展不快的基层单位,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要求各基层单位建立文明创建的档案。
健全约束机制。我们健全了干部大事申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十公开”、“十不准”、《汉川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汉川市乡镇财经所工作考核办法》、《汉川市财政局机关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财政人员的言行,规范办事的程序。
建立奖惩机制。我们设立“文明创建活动奖励基金”,对被授予县(市)级、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XX元的奖励,并一次性发给相当于干部一个月工资总额的奖金;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发给一定奖金。将文明创建纳入年度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政绩和升降的重要依据,对那些在限期内达不到文明创建目标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调整工作岗位,直至免职的处理。同时,没有在规定的时期内达到文明创建目标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系统内、外的评选先进活动。
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我市财政系统逐步形成了创建热潮和竞争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