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称工作。与人事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湖北省体育事业单位教练员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规范教练员岗位设置提供了政策依据。
2、协会工作。办理了5名省管干部兼任省级协会领导职务的报批工作。办理了3人次领导干部兼任协会领导职务的相关工作。
3、工人工作。共为7名工人办理了退休手续。
此外,积极做好工人考试相关工作,下发了XX年年工人考试结果;组织了2009年工人考试的报名工作,我局共有20人报名参加工人考试,其中报名参加工考培训的有17人。
4、劳资工作。为机关4名军转干部、6名新进人员确定了工资,为机关51人完成了工资正常晋升,9人完成了滚动晋级,7人完成了职务变动工资晋升,为直属单位50人次办理工资变动手续。
6、协助奥运火炬传递工作。完成了局系统火炬手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了局奥运火炬手顺利参与传递活动。
7、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的运动员、教练员、退职人员涉及的退役、医疗、工资等相关问题,我处直接或指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了分类处理,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