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各队、所在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时,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大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突出工作重点,以满腔热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人民群众和困难群体办好事、实事,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治要求,达到了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实际效果。
1、依据精诚服务群众,规范执勤执法这个宗旨,健全完善了细化了各项制度,工作透明度增加了,群众明白了,意见少了,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2、做好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大队加大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对危险路段进行了排查,并向县交安委递交了黑点整治情况报告,同时多次针对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大的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按照程序办理,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投诉事件。全年以来,在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无越级上访,无群众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社会的稳定。
3、规范执勤执法工作。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的窗口部门,每天在执勤执法工作中要遇到很多人民群众,工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与人民群众的矛盾,为此,大队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民警形象树立了,群众投诉、上访的没有了。
4、做好信访工作,对信访问题及时处理。大队对上级转交的以及人民群众直接反映的一些问题和建议,都及时回复并处理到位,没有把矛盾和问题交给上级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共回复网上舆情4件,群众投诉12件。此外,对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及时答复,共5件。
5、开展走访,听取民意。大队结合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活动及县政法委开展的走访群众调查综合治理意见等工作,走访群众1350人次,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大队专门召开会议,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共议衡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听取他们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