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其职责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强化措施,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特别要把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网、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健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按照信访工作原则,逐级上访,分段受理,制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学校各部门对上访问题要认真接待,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处室、年级、教室,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父母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抓好宣传引导,使不违法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上访行为,创造优良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 各处室、各年级组对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做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父母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父母。
对上级交给的信访案件主动处理,做到了不拖办、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按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有效降低了重信重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