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年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合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6万人、4.54万人、7.12万人、29万人、2.4万人、0.94万人、1.3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7.44%、105.58%、143.26%、106.23%、114.29%、100%、152.94%。新型农合保人均筹资100元,百分之百完成任务。
(二)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含清欠)、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含清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达到28000万元、222万元、3900万元、500万元、88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54.55%、193.04%、134.48%、147.06%、251.43%。
(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905人,完成目标109%;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2180人,完成目标109%;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905人,完成目标109.04%;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低于控制指标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岗培训6570人,完成目标109.05%;农民工品牌培训500人,完成目标100%;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760人,完成目标110.59%。
(四)按时足额为2356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2.1亿元。离退休费的社会化发放率和个人帐户建成率均达100%。
(五)强化劳动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指导全市各类企业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鉴证劳动合同25000人,合同鉴证率达95%。创建成功一个和谐工业园区。认真完成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0件,仲裁结案240件,结案率96%。受理并认定工伤465件,批复同意实行特殊工时制20户。受理审批社会力量办学3件,职介所1件。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年初和年末2次,打击违法犯罪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清理规范涉外劳动中介市场等工作。出动专兼人员400多人次,检查用人单位600多户,涉及劳动者1.8万人。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既促进了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也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意识,同时也增加了劳资矛盾。监察大队就相关部门、科室配合深入用人单位,送法上门,直接给劳资双方宣传讲解、出谋化策、化解矛盾。主动开展劳动保障审查的检查。年检企业48户,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较好的企业开展了诚信单位评价活动,评出A级诚信单位9户。为确保国庆、中秋节的稳定,重点对建筑工地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共检查施工单位37户,涉及劳动用工6500人,确保了节日期间无群体性工资拖欠事件发生。按照热情服务、依法办案的要求,对劳动者的投诉都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登记接件、调查处理,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06件,涉及劳动者850人,追讨工资107.9万元,受理结案率达98%以上,同时处理劳动者咨询和信访100多件。全年通过检查和案件处理共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询问通知书95份,限期整改18份,行政处理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六)指导和帮助镇乡、社区、行政村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其中12个镇乡劳保所、18个社区工作站创建成合格单位,134个行政村配备了就业和劳保协理员。
(七)2008年度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改制遗留问题、征地农转非、五类特殊群体的参保、就业问题,投入了大量人力参与金顶集团、原两矿一厂、原五二五厂遗留问题的处理。争取上级就业资金1322.1万元,医疗保障补助资金703.7万元,切实做到为市委、市政府分忧解难。
(八)、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服务工作,特别是近年,随着产改的不断深入,使来信来访、咨询的人数成倍增加,工作中,既当裁判员,又当宣传员,为群众解决了很多疑难不清的问题,起到了宣传法律、政策、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