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成员信访工作的职责和具体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对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方面,要认真抓好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了解信访案件受理、直接转送、办理、复查和复核等制度及相应的期限,明确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强化宣传。一是加强对上访群众的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促使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二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能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的能力;三是要加强依法执教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三)抓好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办结率。对集中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因案制宜,逐案研究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事情解决上下功夫,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对于群众信访反映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给予解决。对法律政策规定下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告诉群众不能办理,劝其息诉罢访,不乱开口子。
(四)做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第二阶段工作。根据辖区的特点,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重点领域的治理整顿工作,规范教师依法能执教,构建文明、健康、和谐、平安校园。同时,加快争议纠份的调解速度,规范教师依法执教,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重点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尽量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把处理群众上访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对群众上访的排查预测和超前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努力把群众集体上访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