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清理行政职权,对本单位所拥有的各项行政权力全面认真清理。按照行政权力类别、项目和依据,全面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分别登记造册,注明行使权力的程序和相应的责任,摸清本单位行政权力的底数。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按照“四个必须公开”的要求,就应该公开的行政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连同行政权力清单一并报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见附件2),报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为达到全面清理的目的,在方法上要按照“五清五要”的要 求扎实进行。“五清”, 即: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职能清,从基础的基层科室清,从领导班子集体把关清,从设定行政权力部门的批准手续对照清,从市县级复核审批清。 “五要”,即:该取消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取消,该下放的行政权力要坚决下放,该完善的行政权力要加以完善,该强化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强化,该减少环节的行政权力要坚决减少。
2、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从4月16日到5月31日)。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职权行使的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行政职权的主要内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在此基础上,首先,对应职权目录,按照行使权力的类别制作“类别流程图”。其次,制定“项目流程图”,对行政权力逐项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明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依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
3、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接受有效监督(从6月初开始)。各市级试点单位围绕重点部位权力的行使,按先外后内的顺序,从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 (见附件3)。重点权力部位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在管理社会事务方面,重点围绕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大宗物品采购,职称评定及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各类基金的收取和管理,劳务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收罚立项等其他重要方面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二是在单位内部事务方面,重点围绕人员的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权,物资采购决策、分配权, 以及其他重要权力的行使进行公开。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决策方面,要建立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和决策公开发布等制度,依法公开决策的事项、依据和结果,便于群众知情监督。二是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特别是在行使审批、收费、处罚等权力时,必须一次性全部向当事人告知有关情况,包括依据、标准、投诉方法等,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事项,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三是结果方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适宜公开的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公开的范围。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据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应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公开的形式。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常规工作按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具体事宜当面公开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事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在充分利用公开栏、明白卡、窗口、办事指南、承诺书、业务咨询电话、当面告之、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的同时,拟在试点单位采取制发政务公报等形式公开,与此同时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电子政务和法规“超市”等公开形式,公开的时限。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致,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随日十获得:凡阶段性的或临时性的,应注明期限随时公开,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及时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