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化肥质量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的化肥生产企业,整治牵头工作主要由质监部门来承担。为切实落实上级要求,抓好全县范围内的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县质监局抽调技术骨干,相关科室互相协调,深入企业、落实措施,开展帮扶、指导、督促,化肥质量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全面建档。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列入整治范围的化肥生产企业为4家。局管理科多次走访企业,根据企业现状为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并对企业执行标准进行了复审和清理。
(二)加大巡查频次。因为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企业数不是很多,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坚持每个月组织对化肥生产企业巡查一遍,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展了巡查检查4次。
(三)建立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产品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化肥企业进行a、b、c、d分类,实施分类监管。将两家产品质量稳定、诚信度较高的企业列入重点培育类(a类)管理;将曾出现过质量纠纷,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公司列入指导帮扶类(b类);对起步运营不久、企业规模不大的××有限公司则列入规范提高类(c类)。按实际情况将企业进行分类后,制定不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实施动态监管,促进了全县化肥生产行业整体的质量提升。
(四)强化监管督促。在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的同时,强化对化肥生产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货台帐、生产工艺过程、出厂检验、销售台帐等是否严格按照质保体系运行,生产全过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要求企业充分授权企业质检部门,实行质量问题一票否决,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门的同时,要求企业保证产品包装计量不出偏差,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注重诚信建设,不发生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