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普法机构,完善领导机制。要加强普法的领导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对待。2011年7月26日镇政府以富府发2011第26号文件《关于建立镇“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确定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余武隆镇长担任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陈辉担任副组长,司法所、学校、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2011年10月8日镇人民政府以富府发2011年第34号文件《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的五年规划。规划中包括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以及主要任务和针对各类对象的工作要求,并确定了各时间段的工作内容,还制定了完善的保障措施,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重视宣传。虽然“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使普法工作有了个好的开始,让社会各方面都对普法工作有所了解、有所重视,但是“六五”普法是一个更高的开端,是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普及的更高层次,所以不能仅仅满足于“五五“普法所做的铺垫,于是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为”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
创造良好的环境。如2011年4月17日在场镇赶场时间进行法律常识的广播宣传和普法知识资料发放,共发放资料1300份;以及2011年6月16日在镇中心中学校对260名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并出试卷对教育效果进行了考核。我们将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来对待,通过广播宣传、板报宣传、开会宣传等,对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让群众知道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法律法规对广大群众的作用。
四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建立健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干部、村干部身上,纳入综治管理的责任考核。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六五“普法真正纳入镇、村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