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管理服务好政法各部门,搞好工作协调,首先在政法委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工作中注重摆正位置,做到组织不越位,支持不干预,指导不包办,监督不手软,始终坚持客观指导的工作方法,准确把握领导职能,不把政法委放在绝对领导的位置上,将监督、协调、支持、服务作为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切入点,力求为政法部门执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帮助呼吁解决一些存在的实际困难。
今年以来,积极争取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政法部门调研,积极为政法部门排忧解难,先后出台了《加强当前政法综治工作意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打击“六闹四堵”的通告》和《关于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等文件,这些文件出台为解决政法业务监管、化解警力不足、提升装备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建立政法综治考评激励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人力保障、政策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开展“四好集体”创建活动,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敢打敢拼、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团结协作、争先创优”的政法团队,充分发挥政法委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加强理论教育培训,坚持周四学习制度、星期五课堂制度、每天自学一小时制度,每人学习笔记达3万字以上,不断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强执行力建设,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带头轮流出现场协调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和各项专项活动。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人事、经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大额的财务开支都要召开书记办公会共同商定,不一人说了算,对书记办公会的决议,实行公开,使机关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六是严格机关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政法委干部队伍、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