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牢记使命,要以工程质量为根本,以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创建文明工地为载体,抓典型、树样板,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标准,依法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开展创建、普及文明工地活动、治理“脏、乱、差”,改变建筑工人的形象,提高建筑企业的社会地位;通过开展三项“专项治理”(工程结构专项治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建设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和开展评选样板工程、样板文明工地活动,使全县工程质量、企业管理水平产生质的飞跃。
首先要抓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主体责任人及其责任落实。鉴于目前市场行为尚不规范,我们坚持法人委托制度,在办理监督手续时,凡是实行监理的工程,必须提供监理合同副本;现场从事监理的项目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由该监理单位法人书面委派的具有相应监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未实行监理的项目,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必须由业主或该建设单位基建部门负责人委派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企业法人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将参与工程责任主体各方责任人的质量行为作为监督的重要性内容、严把隐蔽工程等技术文件签字关,凡未经法人委派的人员不得履行相关手续和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使参加工程建设各方责任真正得到落实。
其次,单位工程监督,实行监督员负责制。即每项工程自开工到竣工,监督责任落实到人,日常监督工作由该监督员负责实施,代表质监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对工程现场的质量监督,除对各关键部位,工序等进行抽查外,严把地基与基础验槽,基础结构验收,主体结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个关键环节。对各阶段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并由监督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在实施现场监督工作中,坚持严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质量验收及复试和见证取样送试两道关。抓现场计量和试块养护两个重点。
①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各种原材料实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由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分别建立完整的台帐,经复检不合格的材料限期清出现场,并对处理结果作详细记录。
②严把材料试件见证取样(送试)关。坚持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有关人员现场原材料、试块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③抓两个重点。一抓现场计量工具和现场计量工作。施工现场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核验合格且实用的衡器,现场配备专职司磅员,建立完整、真实的计量台帐,确保计量准确。二抓现场试块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工作。
总之,通过抓典型、树样板、促进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全面提高。尽快适应我国加入wto的经济形势新变化、适应建筑业日益飞速发展的需要,不断开创我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我们将在县建设局党委、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努力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理念,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有重点地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把关,采取各项有力措施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