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经营地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在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所制定的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 甲方采用月工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月工资 元,试用期间月工资 元。
第九条 甲方将按甘肃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在工作时间发生的工伤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因乙方违反甲方的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伤亡事故,其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校方依法制定的确保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校方负责监督指导甲乙双方履行上述规章制度。若因违章、渎职、失职等发生人身伤亡和(或)造成重大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甲乙双方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共同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等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私自向学生出售违反学校禁止向学生出售的食品饮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