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