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
(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起至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本岗位 (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为 (可另附《岗位说明书》)。
第五条 经甲方考核,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考核及岗位变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时间按以下 种工时制执行;
(一) 标准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 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为 (年、季、月、日),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期内,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发生工时制调整,从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变更。
第八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时间的起止进行调整。甲方应尽可能安排乙方在正常时间之内工作,如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乙方到岗工作的,应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一)乙方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其他工资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支付形式: 。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工资晋升按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向国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第十三条 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材料。
第十五条 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二条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保护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岗位要求,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岗前、岗中、晋升等技能培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专业技术培训时,可与甲方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乙方服务期限。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书的约定。培训协议书系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和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双方签订保密协议的,按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保密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由于乙方所在岗位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需要限制乙方在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一定期限的就业的,双方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同时约定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在合同期内,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