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照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电费、水费。所涉及到的卫生、排污、垃圾清运及物业管理等各类规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3、乙方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日常管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改造方案》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消防风险责任。乙方应购买火灾保险及租赁标的内所有的有关设施设备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并承担费用。由于乙方未购买火灾保险或保险赔偿不足的,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应爱护所使用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害应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缮。
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该房屋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卫生、环保负责,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对在租赁场所内或因租赁场所及承租人引起的种类事故承担责任。
7、乙方使用所租赁房屋或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因乙方原因影响居民生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消除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同意甲方因房屋保养、水电维修以及防盗、防火检查等情况而进入乙方场所。
9、乙方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认可,装修期间与附近居民造成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装修或设施改造时,应根据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并符合安全要求。擅自装修、改造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占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任何场所。
11、租赁期满,乙方应立即清理现场,所移交的房屋、场所以及水电等设施应保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各类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及临时搭建物自动拆除,并保证场所的清洁卫生。
12甲方已告知该房屋的目前租赁状态,乙方须承担对上一轮承租户的清退腾空工作。清退腾空过程中,如发生现承租人或其转租的第三人所主张的任何赔偿、补偿或迟延交付房屋等一切后果,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