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屋:门面房两间、住房两层所有房间、水电设施、院落及附属建筑物。
该房屋租金年租金为 (大写: )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一)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在交易时确定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抵押债务、遗留费用(水费、电费等)等未清事项,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保证丙方房屋的使用权期限为 壹 年,如因拆迁、改建等原因影响丙方使用,甲方应退回丙方该年所缴房租,并支付丙方损失费 20000(贰万)元整。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丙方
因丙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满后,如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租赁期间三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受害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和造成损失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丙三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