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交接,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当面验收车辆,审验乙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
2、持本人(或本单位)有效证件,按规定与乙方共同办理辆交易过户或转籍手续;
3、车辆交接后在办理过户期间,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4、不得采取胁迫、欺诈、提供虚假文件或虑虚假证明等手段进行交易;
2、如实向甲方陈述保证真实性,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保证真实性,对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接受甲方退车要求,解除合同、全数退还车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因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委托权问题,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责任方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