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进行赔偿。
3.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具备与委托设备相付的维修技能。
4.乙方提供的维修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仪表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提出修改建议,协助甲方主管人员进一步完善其设备管理制度。
6.乙方有权参与并协助甲方制定大中维修和工艺设备改造计划及方案,但必须在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7.乙方负责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工具;包括电焊、气割、切割、钻床等基本维修设施。
8.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
9.乙方须承担因所派人员工作失误(技能欠缺、维修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扩大)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 乙方有权制止甲方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有可能损坏设备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上报甲方设备主管。
11. 为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甲方采购的不合格备件。
12. 乙方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记录;认真执行甲方的设备管理制度。
13.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备联合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14. 乙方负责提供所属维修人员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
15.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资质证件年审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 乙方提供所属维修人员食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配备。
17.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派维修人员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18. 从合同生效日起,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完成协议工作所需全部的人员,以完成协议中的各项工作,保证甲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转。
19. 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协议中的规定的费用。
21. 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22. 乙方如维修中使用外委劳务,应自行办理各种劳务使用手续。
咳嗽物品,对于焊接动火必须办理动火票、设监火人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戴安全帽,登高系全带,穿静电鞋,作业平台必须要有安全扶手,并配制必要的安全网,以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