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483ef331d864c3aeda7c1882db627c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