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注[2004]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条对非处方药的注册作了规定。为了做好非处方药的注册审批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非处方药注册审批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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