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实施国家药品编码管理的通知》,对批准上市药品实行编码管理,意味着今后上市药品都将有自己的身份“条形码”。笔者认为此举不仅方便药房管理,同时也方便药品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药品,让消费者吃了颗“定心丸”。
据悉,国家药品编码实行本位码、监管码和分类码三码并用。本位码用于国家药品注册信息管理,在药品包装上不体现。药品首次注册登记时赋予本位码,是国家批准注册药品唯一的身份标识。监管码用于药品监控追溯系统,直接体现于药品包装上。分类码用于医保、药品临床研究、药品供应及药品分类管理等,在药品包装上不体现。据了解,在实施药品编码管理后,无论药品销往哪里,只要扫入编码就可以知道该药的厂家、药物成分,将便于药监部门开展监察工作。
加强药品追溯系统建设、保障药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药品安全问题正日益受到各方的广泛关注,建设药品追溯系统,可以使每一批药的来龙去脉均一清二楚,不仅可以知道合格的、正规渠道的药品的具体流向、需求量等详细信息,便于对其管理,也可以及时辨识、准确定位和查处假冒或者劣质药品。
但据笔者了解,目前我国商品条形码技术防范还不够严谨,有的追溯系统只是涵盖了商品的流通环节,生产和销售两端尚不能覆盖;一码多印、回收旧码、盗码批量造假等漏洞还不时存在。条形码的作用还只是停留在方便终端仪器的快速、自动扫描和识读,用以统计销售数量和结算货款等,并无任何防伪功能。事实上,电子监管码一直为部分企业所抵制,有些企业把电子监管码标志存放于仓库中,实际并未使用。已使用电码防伪的企业停止使用,未使用的企业则拒绝使用,实际上这些企业都是真心防伪、负责任的企业。
实践中,各行各业就电码防伪的纠葛还在不断演绎和深化,而造假者也没有闲着,他们早已经盯上电码防伪技术。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一段时间以来,因电码防伪被造假者成功仿制,导致真假不分、弄假成真的消费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见诸各地媒体。发明电码防伪,本意是为了防假护真,明辨真伪,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保护,但市场实践的结果并非如此。为此,笔者认为,要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仅仅通过推广防伪技术是远远不够的,与之同步配套的还是技术的不断创新,最根本的则是规范市场,真正使企业自律,把人管住,让企业主真正成为第一责任人。
其次是政府及部门要负总责,查找假药根源是药监人的责任,生产放心药品是企业的责任,作为消费者,举报协助打击制造药害的人群,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健全法规制度,增强强制执行力度。注重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尤其是各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介入,必须加强公安、邮政、工商、交通等部门的协查机制,形成药品打假合力。二是增强执法力量和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执法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练好内功,才能让假劣药品无处遁形。三是加快推进农村供应网络建设,将合格药品配送到农村药品市场。加强信息收集,延伸监管触角,要利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支撑体系,以减少监管盲区和漏洞,抓好源头,规范进货渠道,从源头上把好药械质量关。(江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