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禁烟的呼声越来越高。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3.5亿烟民,5.4亿人受二手烟的危害。中国是烟草种植、生产和消费大国,首都医科大学崔小波教授1月23日在中国控烟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呼吁,中国应尽快为禁烟立法,减轻烟草危害。
崔小波表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支持的国际条约之一是2003年出台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同时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截至2009年《公约》已有缔约方168个,这表明,烟草使用带来的健康危害不容置疑,世界各国政府达成共识并决心在全球范围内遏制烟草的流行。
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为全面无烟立法,12个国家在7—8类公共场所实施禁烟,46个国家在3—5类场所禁止吸烟,114个国家在两类场所禁止吸烟,65个国家报告没有实施任何国家水平的无烟化政策。
崔小波表示,政策的实施必须同时有高的遵守水平。统计显示,没有全面禁烟的国家通常遵守水平最低,发达国家遵守率高于低收入国家,富裕国家实现对完全无烟化立法实现度高,遵守率也高。全球禁烟场所的遵守水平最高的场所是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办公室、医疗机构、除大学外的教育机构、餐厅和酒吧。
1991年我国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涉及到15类公共场所中9类明令禁止吸烟,但是遵守率很低。由于没有规定,全国政府机构、室内办公室、大学、餐厅、酒吧吸烟情况均十分严重。
1991年六部委出台《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均已经执行19—23年,已经缺乏实效性。
目前我国全面禁烟公共场所少,缺少国家统一立法,地方立法比例不足一半,遵守率很低,不足以保护人民健康,立法语言不清楚,缺乏执法机制设计,缺少机构和队伍,难以实施处罚等。
中国控烟协会的专家表示,中国政府应在2011年1月9日前实现全国禁烟立法。按照公约要求,全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已经不能再等待,国内的吸烟危害也急迫需要一个单独的法律文本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