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试品取样及注意事项 1.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有代表性。因此,正常的供代品,一般每悠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量少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中药蜜丸至少应分取4丸以上共10g;贵重或微量包装的供试品,取样最可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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