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只兔的正常体温与注射供试品后最高升温之差,为该兔的应答。出现负值的规定如下:降温值≤0.4℃为兔温正常波动范围,以“0”计。降温值≥0.60℃需重试。降温值>0.40至<0.60℃时,若供试组家兔中仅一只降温在此范围内,以“0”计,若供试组家兔中有2只或2只以上降温在此范围内,应重试。
3兔升温均低于0.80℃,并且3兔升温总和不超过1.80℃;3兔中1只升温达0.80℃,其他升温均低于0.80℃,并且3兔升温总和不超过1.80℃。
3兔中1只升温超过0.80℃;3兔升温总和超过1.80℃。
3兔中有2只升温0.80℃或0.8℃以上;3兔升温总和超过2.40℃。
4.1.2复试结果判定
4.1.2.1符合下列情况者,判为合格:
初、复试8兔中,有2只或2只以下升温0.80℃或0.80℃以上,并且升温总和不超过4.00℃。
4.1.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不合格:
初、复试8兔中,有2只以上升温0.80℃或0.80℃以上,并且升温总和超过4.00℃。
3兔升温均低于0.60℃,并且3兔升温总和不超过1.40℃。
3兔中1只体温升高0.60℃或0.60℃以上;3兔升温总和超过1.40℃。
3兔中2只体温升高0.60℃或0.60℃以上;3兔升温总和为1.80℃或超过1.80℃。
4.2.2复试结果判定
4.2.2.1符合下列情况者,判为合格:
初、复试8兔中,2只或2只以下升温0.60℃或0.60℃以上,并且升温总和不超过3.50℃。
4.2.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不合格:
初、复试8兔中,2只以上升温0.60℃或0.60℃以上;初、复试8兔升温总和超过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