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储存和保管养护工作职责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二)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应建立符合所需条件的库房和相应设施。药品在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10℃之间;阴凉暗处温度控制在20℃以下;室温温度控制在1℃~30℃之间;相对温度控制在60~75℃之间。各种测量和监控仪器应经常核对。记录结果,应予保存。
(三)药品入库时,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和质量验收人员的签章(外地产品入库时,还应查对药厂化验报告),并对质量进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质量检验或业务部门联系解决。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志不清影响安全储运的药品,有权拒收。
(四)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质量性质及储运要求,按药品不同自然悔改分类,据区、库、排、号进行科学储存,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各点:
1、内服药与外用药,一般药与杀虫鼠药必须分开存放。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指定专人保管。
4、有效药品按效期远近,按批号,依次专码堆放。并按“中国医药公司医药商品调拔责任制”规定的期限,定期报告业务部门及时销售。
5、长期储存的怕压商品定期翻码整垛,货垛间应采取必要的隔垫措施。
6、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和标记。要查清原因,及时处理。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药品征得卫生行政部门同意返工后,必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返回库存。退货要作记录(包括退货单位、日期、品名、规格、数量、退货理由、检查结果、处理日期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并保存两年。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记的要求,安全操作,防止野蛮装卸。
(五)就厂直拔药品要注意与库存同品种及时轮换,国家储备药品和外库储存药品及时轮换更新。
(六)要贯彻“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易变先出”,按批号出库的原则。药品出库时登记生产批号或年、月、日,有效期限及入库年、月、日。要把好药品出库验发关,变质和过期药品严禁发货。
(七)各医药仓库,凡库容面积在3000m2以上的,均应建立养护专业组织,小于3000m2的仓库应设立专职养护人员。
(八)药品养护工作的任务
2、检查库存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他间温湿度管理,及时调整库存条件。
3、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抽查,循环抽查的周期一般为一个季度,易变质药品要缩短抽查周期。
4、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养护措施。配合保管人员对有问题品种进行必要的整理。
5、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拟定药品检查计划和养护工作计划,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并予以实施。
7、对重点品种开展留样观察,考察变化的原因及规律,为指导合理库存,提高保管水平和促进药厂提高产品质量提供资料。
8、开展养护科研工作,逐步使仓库保管养护科学化、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