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生产的生产管理 (一)批生产记录的要求及其保存期限 1.要求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2.保存期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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