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药性属寒凉,多服久服能损伤阳气,故对于阳气不足,或脾胃虚弱者须慎用,如遇真寒假热的证候,当忌用。清热泻火药,能清解气分实热,清热作用较强,适用于高热烦渴、神昏、脉洪实有力、苔黄或燥等里热炽盛的症候。
对于体质虚弱的患者使用本类药物时,当考虑照顾正气,勿令伐太过,必要时可与扶正药物配伍应用。
清肝明目药,有清肝火、退目翳的功效,适用于肝火亢盛、目赤肿痛、目生翳膜等症、其中有些药物尚可用于肝阳上扰的症候。
清热凉血药,常用于血热妄行之吐血、衄血、血热发斑疹及温热病邪入营血、热甚心烦、舌绛神昏等症。热邪入于营分、血分,往往伤阴耗液。本节药物中,如鲜生地、玄参等兼有养阴滋液的作用,故在热病伤阴时,应用此类药物有标本兼顾之效。
清热凉血药,一般适用于热在血分的病症,如果气血两燔,可配合清热泻火药同用。
凡功能清热邪、解热毒,适用于各种热毒病症的药物,就叫清热解毒药。
热毒病症主要是指丹毒、斑疹、疮痈、喉痹、痢疾等,由于火热痈盛、郁结成毒的病症。这些药物都能清热解毒,但由于各药性能不同,所以在应用上又各有特长,在应用于时必须作适当的选择与配伍。若热毒在血分,可与凉血药配合应用;火热炽盛,可与泻火药配合应用;挟湿者,可与燥湿药配合应用。此外,痢疾里急后重,宜配行气药;疮痈属虚者,宜配补益药等等。但发斑、疮疡、喉痹、痢疾等疾患,而属于阴症、寒症者,则不宜使用清热解毒药。
清热燥湿药的性味多苦寒,苦能燥湿,寒能清热,用于湿热内蕴或湿邪化热的症候,如心烦口苦、小便短赤、泄泻、痢疾、黄疸、关节肿痛、耳肿疼痛、流脓等病症。这些药物中黄连、黄芩、黄柏、龙胆草等,亦为常用的泻火解毒药,宜互相参证。清热燥湿药一般不适用于津液亏耗或脾胃虚弱等症,如须使用,亦应分别配伍养阴或益胃药同用。
清虚热药性多寒凉,具有凉血退虚热的功效,适用于骨蒸潮热、低热不退等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