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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出口思维导图

好想你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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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出口
公共卫生知识
卫生法规
进出口
食品

  第三十六条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直达证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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