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婚前保健的相关规定》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婚前保健的相关规定》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b8b0f01f8eb7fd4d20223f853bdf83c